
虽然国六排放标准的执行,加速了清理国三汽车的清理速度,但
北京国四车报废并非已成定局。目前私家车应取消了15年强制报废的规定,取而代之的是满60万公里强制报废。也就是说,只要国四汽车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,并且能按照规定通过年检,那么就依然可以上路行驶,并没有到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的地步。所以说国四的车主不要惊慌,北京政府并没有确定的说
北京国四车报废已成定局,所以车辆报废还是要看北京汽车报废标准,接下来,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!
北京汽车报废标准是:
1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、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;重、中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累计行驶40万公里;特大、大、中、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车)、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;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
2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、带拖挂的载货汽车、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,其他车辆使用10年;
3.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,无法修复的;
4.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;
5.汽车经长期使用,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%的;
6.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;
7.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。
所以
北京国四车报废并没有成定局,车辆报废如今还是按照国家的汽车报废补贴标准,进行车辆报废,所以国四的车主不要着急,正常使用车辆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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